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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真金白银”助力“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深圳新闻网2023年8月30日讯(记者 周维朕 林宏松)推进“个转企”,让个体工商户能够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之举。为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大鹏新区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关切,出台了《大鹏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细则》。
日前,《实施细则》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的许可注册科相关负责人庞志良来到深圳新闻网在线访谈室做客,由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大鹏”系列访谈节目,为网友在线解读《大鹏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细则》。
庞志良在线解读《实施细则》。
“大鹏新区为符合条件的‘个转企’每户奖励1万元。而‘个转企’奖励资金发放采取‘一次奖励、三次发放’的方式,分三次发放奖励,第一年发放4000元,第二年发放3000元,第三年发放3000元。一笔笔‘真金白银’让辖区个体工商户感觉到干劲十足。”庞志良说。
据了解,大鹏新区积极贯彻落实深圳市部署,多措并举,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2022年共转型38户,2023年上半年也转型30户,完成率均在全市前列。2023年上半年,该局已对13户符合奖励条件的转型后企业发放了第一笔每户4000元的奖励资金。
深入推进“个转企”
《实施细则》明确,申请奖励资金应当同时符合相应条件。转型前原个体工商户设立时间应早于2023年1月1日;转型升级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原个体工商户近1年内未办理经营者变更;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仅奖励一家转型企业;转型企业名下至少1人购买社保;转型企业应按期连续申报纳税,无税务异常情况;在大鹏新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另外,大鹏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每次发放奖金前将依据奖励条件对申请企业进行条件审查,奖励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变更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提交虚假申请材料、已注销或被吊销等情形的,不予奖励。
对于很多市民关心的资金申请和发放程序,庞志良表示,申请人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交给大鹏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由大鹏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结合大鹏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后,奖励资金发放至转型企业的银行对公账户。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实施细则》按照转型后企业成立时间的先后排序核定奖励对象,超过年度奖励数量的顺延纳入下一年度奖励名额,奖励数量总数为90户,超出奖励数量总数或者转型升级时间超过2025年12月31日的均不予奖励。
“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个转企’工作,聚焦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实力增强的目标,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统筹规划、实事求是,通过多种举措激发个体工商户市场活力,助力他们安心经营、做大做强。”庞志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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