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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8月9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正值暑假,初高中生往往由于父母的安全监管不到位,违法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导致事故发生。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家长,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很危险。
6月26日14时8分许,钟某兵驾驶小汽车在龙岗区沿龙翔大道行驶至建设路交界路口时,车辆右前方忽然冲出一辆电动自行车,骑行电动自行车的14岁青少年被撞倒在地。7月5日3时24分许,一群青少年结伴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兜风”,当他们行驶至惠盐路盐田坳隧道路段时,其中一名骑行者(15岁)因操作不当摔倒在地后受伤。随后,还有大货车途经事发地点,看着让人胆战心惊。
通过这两起事故可以发现,“电动少年”们的共性是极其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上路的,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一旦发生多方交通事故,在以往的法院审判案例中,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未成年的父母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家长,不要误认为孩子长得人高马大的,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与应用水平就能跟得上,家长就可以不用操心太多,就能让其随意骑电动车出行了。请家长们看护好孩子,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更要保管好家里的电动车钥匙,从源头上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意外发生后的捶胸顿足,往往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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