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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7月2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姚卓文)昨日上午,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划线工作顺利完成,市招考办发布了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技工院校)第一批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投档产生。在面向全市招收AC类考生中,深圳中学574分,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573分,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中心校区均为572分。
202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同分比较”优先投档,比较顺序如下:(一)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二)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广东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达标”。广东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市招考办介绍,高中第一批录取前,市招考办已完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和指标生批次的录取工作。今年我市共有65所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一类招生,74所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二类招生。主要招收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含体育、艺术)专长的本市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今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均参与指标生分配改革,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为:填报公办普高指标生志愿且达到该校指标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依照志愿”原则进行指标生批次投档,当该生填报的公办普高分配给该生所在初中学校(或所在区)的指标生计划未录满时,即投档指标生成功。
今年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录取,根据录取工作日程安排,第一批招生学校于7月27日录取;第二批招生学校于7月28日录取;列为第三批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于7月29日至8月1日由广东省招生办组织录取。7月28日上午9点起,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第一批次录取结果。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如不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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