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新社香港5月24日电 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24日宣布,自6月19日起,受养人、外籍家庭佣工、学生等签证/进入许可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时申报是否有刑事定罪记录。
入境处表示,一直严格审批每宗签证/进入许可的申请,并会不时调整工作流程和检视申请所需的资料。
入境处继于今年2月22日及27日调整输入人才计划的入境申请流程后,将于6月19日起调整其他签证/进入许可(包括受养人、外籍家庭佣工、输入劳工、学生、受训及工作假期计划)的入境申请流程,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相关入境签证/进入许可时申报是否有刑事定罪记录。
入境处表示,是次调整并不包括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流程,亦不包括现时已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佣工与同一雇主续约或完成现有合约的剩余/延长期限及在港转换雇主的申请流程。就过渡安排,于6月1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处的申请,不论申请人有否申报是否有刑事定罪记录,入境处仍会处理该申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