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毕业人才和候鸟型人才安居操作指引的公告》,为新毕业大学生和候鸟型人才带来安居实惠!
【资料图】
根据公告内容
可为符合条件的新毕业大学生
提供3个月的免租金过渡期住房
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
在大鹏新区服务30天以上的
也可以申请短期租赁保障性住房!
具体如下
01申请条件
(一)新毕业人才是指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2〕11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且全日制本科毕业后一年内(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新区全职工作的企业(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下同)人才。
(二)候鸟型人才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在不改变新区外(海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瞄准教育、卫生健康、能源、海洋、生物、文化体育等新区重点发展领域,通过特聘岗位、退休返聘、短期项目、兼职合作等方式引进的高端专业人才(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且在新区拟服务30天以上。
02申请程序
以上人才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主动申请”原则进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无需求,申请程序具体如下:
(一)新毕业人才由企业提交人才住房申请资料至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另提交新毕业大学生人才有关免除3个月租金过渡期申请书,由企业负责人或住房专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新区住房保障部门,企业申请房源后再分配给人才居住,免除租金的形式和时间由新区住房保障部门、非新区政府产权房源筹集主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二)候鸟型人才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前10个工作日向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短期租赁保障性住房,提交相关书面申请,安排候鸟型人才居住,租金和保证金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缴交。
03其他事项
每个人才最多可享受一次上述优惠政策,且不可与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配租住房的面积标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等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2〕1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策咨询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后方办公区,咨询电话:0755-28333561。
内容来源 | 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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